节日话廉丨@公司党员干部 清廉文明过节

发布时间:2023-06-21 浏览次数:317次

端午假期将至,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,驰而不息纠正“四风”,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,山东国投公司纪委、监察专员办公室向大家发出廉洁过节提醒,请全体党员干部严守“十严禁”,清廉文明过节。

一、严禁违规公款吃喝、公款旅游和参与高档消费娱乐活动;

二、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、娱乐等活动;

三、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;

四、严禁公车私用、私车公养、违规租用借用下属单位或个人及服务对象车辆;

五、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、补贴、奖金或福利等;

六、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及借节日之机收送高档烟酒、天价粽子等礼品;

七、严禁以各种名义向单位转嫁、摊派和报销费用;

八、严禁利用过节巧立名目、借各种名义突击花钱;

九、严禁违反重大工作安排、重大突发事件以及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和节日值班值守制度;

十、严禁酒后驾车、醉驾等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行为。

供稿: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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